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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见陈述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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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: 1.注意写清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要求陈述意见的通知的时间。 2.所陈述的意见应围绕专利复审委员会通知中所要求陈述的问题。 3.制作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中所列各项要求。 4.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限定的期限内提交。 二、格式: 意见陈述书 □复审请求 □无效宣告请求
填表注意事项 一、本表应按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要求用中文认真填写若干份,文字应打字或印刷,字迹为黑色,并注明一份为原本。 二、若意见陈述人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,本表第①、第②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内容一致,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,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的内容填写。 若意见陈述人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人,本表第①、第②栏所填写内容应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中内容一致。 若意见陈述人为撤销专利权请求人,本表第①、第②栏所填内容应与撤销专利权请求书中内容一致。 三、本表中所有口供填表人选择使用,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,应在方格内标上“√”号。 四、本表第⑤栏,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应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,或由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。末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,陈述人为个人,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;陈述人为单位的,应盖单位公章,有多个陈述人的,应由代表人签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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